问题 | 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
释义 | 一、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外,还要满足《建筑法》关于施工合同承包人主体资格的要求。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二、建筑工程承包流程有哪些 1、项目启动: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财务计划和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4、采购阶段:采买、催交、检验、运输、与施工办理交接手续。 5、施工阶段: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 6、试运行阶段:对试运行进行指导和服务。 7、合同收尾:去的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去的履约证书。 8、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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