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虚假证言是指证人在法庭上提供的不真实、不准确的证言。一旦发现证人提供虚假证言,应当及时采取反驳措施,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首先,可以通过证人的交叉审问和证言的对比等方式来揭示证人提供虚假证言的矛盾之处,从而破除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其次,可以通过提交证据或者引用其他证人的证言,来反驳证人提供的虚假证言。最后,可以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或者请求法院进行勘验、鉴定等程序,以获取更加客观的证据和信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证人有故意作伪证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在诉讼中,证人作虚假证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在诉讼中,不得代理虚假的案件,不得为当事人提供虚假证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