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志愿者可以领养退役军犬,但需要经过严格的条件审核:(一)领养者须年满22周岁,有独立经济能力,有爱心,有养狗经验者优先;(二)领养者有稳定工作和固定居所(非合租),有能力为犬只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舒适的环境和医疗保健;(三)所有家庭成员没有动物过敏症,且家中没有五岁以下的儿童;(四)自愿接受每年一次的不定期回访;(五)领养者不能再次让退役警犬从事工作,或参与任何商业及相关性质活动;(六)一名领养者只能领养一只警犬;(七)若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领养犬只的,必须领养处商议后共同为其重新寻找领养人,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转交他人或弃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二条 警犬技术人员可以由文职或者其他辅助人员担任。除在人民警察带领下,不得直接从事执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