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竣工图不需要原设计单位盖章,只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字 竣工资料要准备需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的原件: 1、招标文件; 2、合同及补充协议; 3、施工图; 4、施工图预算书; 5、竣工图; 6、结算书; 7、设计变更; 8、现场签证;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会议备忘录; 11、与业主洽商好的材料价格; 12、产品资料检测报告等。 综合上述,竣工图不需要设计院签字盖章,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可作为竣工图。竣工图,就是在竣工的时候,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实际情况画出的图纸,因为在施工过程中难免有修改。为了让客户(建设单位或者使用者)能比较清晰地了解土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中管道的实际走向和其它设备的实际安装情况,国家规定在工程竣工之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竣工图。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