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条款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特定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延长至情形消失时终止。情形包括: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非工伤的医疗期内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但离退休不足五年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续签程序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续签程序是指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雇主和员工之间达成一致,继续延长合同的程序。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定,双方需在合同到期前进行书面通知,并商议续签条款。续签程序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双方应进行谈判,就新的合同期限、工资待遇、工作职责等进行协商。其次,双方应签署续签合同书,并明确约定新的合同期限及其他条款。最后,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完成续签手续,并及时备存相关文件。劳动合同期满后的续签程序旨在保护雇主和员工的权益,确保双方在工作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若存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续签程序应在合同到期前进行,包括协商、签署续签合同书和完成续签手续等步骤。该程序旨在保护雇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在工作关系中的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七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