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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怎么办
释义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的话,首先可以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传票,其次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所,在法律上就已经视为送达的,无论被告人是否接不接传票,即使被告人不进行出庭,法院也会对其进行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开庭时被告缺席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关于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怎么办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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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5: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