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 |
释义 | 一、辽宁公积金贷款怎么还款(沈阳地区)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任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直接办理。 二、辽宁公积金贷款还款条件(提前还款) 1、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本金)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且大于等于1万元; 2、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定期偿还公贷次数; 3、提取定期提前部分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提前全部偿还公贷必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 三、辽宁公积金还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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