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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指什么
释义
    盗窃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指的是: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等行为,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第六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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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