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以后还能转让吗,股权质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股权质押以后还能转让吗 股权质押后,出质人不得转让质押的股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写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按印)。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份)。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 ); 带上原件。 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 (2)写好“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6、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7、股权(出质)合同1份。 (备注: “股东出资证明”工商局打印原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文件; 出质属于“企业变更注销”项目; 审核完毕,打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股东质押股权的,要签订质押合同,并且办理质押登记,质权就设立,出质的股权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