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刻章一般需要带上以下资料: 1、公司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刻章委托书。 一、刻章的流程如下: 1、申请刻制公章; 2、到公安机关许可的刻制企业,由刻制企业审核录入黄冈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自动生成芯片和印章编码; 3、印章制作完后,系统自动生成印章备案登记单; 4、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收到相关资料后,核查有关材料和信息; 5、公章刻制企业发放公章。 二、刻章所需的条件如下: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 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3、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总而言之,企业事业单位等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审批刻制手续。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以及法人身份证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须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任命的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