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十四五时期,要加快奶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奶业全面振兴。推进种养结合,草畜配套,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效开发利用本土饲草饲料资源,构建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种养加协调发展模式;二是是依靠创新驱动,挖掘发展新优势。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冷杀菌技术、新型检测技术等同奶业创新深度融合,努力降低成本,提升效益;三是夯实现代化建设,谋求发展新格局。构建现代化的奶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供应链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和支持保护体系;四是优化产业结构,释放发展新动能。优化调整养殖加工布局,巩固发展北方主产区,打造我国黄金奶源带,开辟发展南方产区,促进奶源与加工合理布局。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在发展超高温灭菌乳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等本土优势产品,开发奶酪等高附加值产品;五是坚持对外开放,开创发展新局面。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坚持国内供给为主,进口调剂为辅,满足乳品多元化消费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十九条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风险来源、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等信息、资料。属于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