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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的管辖指的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
    (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又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管辖一经确定,法院取得对案件的审判权,当事人不能去其他法院起诉或应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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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9: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