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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要约什么时候才生效
释义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4、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5、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一、要约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要约是由特定主体作出的意思表示。
    要约人发出要约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唤起相对人的承诺,并据此订立合同。因此,要约人应当是特定的主体。例如,对订立买卖合同来说,其既可以是买受人,也可以是出卖人,但必须是准备订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而不是事实行为,其符合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经受要约人承诺后,可以在当事人之间成立合同关系。
    (二)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成立合同。
    (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
    二、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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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19: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