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那些事儿之二:离婚冷静期一方新增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一般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就是对婚内财产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都已经协商一致。虽然夫妻决定离婚,但是还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这导致了可能存在如下情况: 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增添了新的财产,该新增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重新分配吗?我们看这样一个案例: 离婚冷静期新增财产怎么办? 2021年,小张与妻子小王因为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签署了《自愿离婚协议书》,小张自愿向小王支付100万抚育补偿款。但离婚后,小张迟迟未支付上述抚育补偿款,于是小王起诉至法院。 没想到,在庭审过程中,小王意外得知小张母亲在离婚冷静期内去世,并遗留一套价值数百万的房产,小张还将母亲的房产出卖了。小王随即要求分割小张出卖房屋取得的售房款。 小张抗辩:只有将母亲的房屋出卖才有能力支付给小王的100万抚育补偿款,小王并没有赡养过小张母亲,怎么能要求分割售房款。 离婚冷静期丈夫继承母亲房屋妻子有权分割吗? 法院经审理认为: 小张母亲去世时是在小张和小王的离婚冷静期,此时小张和小王仍处于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小张母亲虽然留有遗嘱,写明小张继承房产,但是没有写明这个房产只留给小张个人或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小张继承母亲房产后变卖所得的售房款,是新增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小张和小王共同所有的,小王有权主张分割售房款。最终,法院判决小王获得小张继承取得的售房款218万余元。 法院判决小王获得小张继承取得的售房款218万余元 在法律上,离婚冷静期仍属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对离婚冷静期内夫妻一方新增财产需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对新增财产进行认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如果遗嘱中写明财产只归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 在上述案例中,男方小张在离婚冷静期继承了母亲的房产,由于母亲在遗嘱中仅写明了房产由小张继承,但未说明只归小张个人,因此在离婚冷静期继承的房产归属于小张和小王夫妻共同所有。 陈律师提醒您: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并未正式离婚,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夫妻。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就要对离婚冷静期夫妻一方相关行为的法律效力进行预期。 对于离婚冷静期新增财产,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就离婚冷静期内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进行特别约定,并写入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可以对离婚冷静期内取得财产进行约定 离婚冷静期的财产取得及变更都相对比较敏感,陈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可以按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妥善履行,尽量在离婚冷静期避免因财产变动产生争议。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有相关购置计划或者与第三人有财产性约定的,都需要仔细评估,以符合法律规定。 当然,夫妻一方如果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冷静期新增财产、或者发生财产性变动,也应当积极评估该种财产行为的法律效力,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将离婚冷静期可能发生的相关财产变动情形进行妥善约定、谨慎安排,能够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离婚冷静期一方新增财产的问题,您明白了吗? 如果您需要法律咨询,欢迎联系陈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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