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该青少年年满十六周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持刀误伤他人,致使被害人受重伤的,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被害人受轻伤或者轻微伤,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果该青少年不满十六周岁,则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受重伤或死亡等罪承担刑事责任,对过失致人重伤罪,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