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晚婚晚育产假的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女职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剩下的83天是产后的休假时间。对于剖腹产职工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增加一个婴儿就增加15天的假期。而且并不是生产的女职工才享受产假福利,流产的女职工也享受,对于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后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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