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的区别:单价包干合同是根据工程量乘以固定单价进行结算,综合单价可在单价变化超过5%时调整;总价包干合同直接按合同价格结算。 法律分析 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的区别:单价包干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单价是固定死不再调整的,综合单价是清单中用单价,在单价变化超过5%时还可以调整的单价.总价包干和包干合同是一样的,都是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包干合同在结算时根据所完成的工程量乘上合同单价结算,综合单价就是清单的结算方式。根据所完清单工程量乘上综合单价来结算,当变化较大时,超过5%部分调整,当工程量与原综合单价工程量超过一定幅度时,还可以重新组合综合单价.总价包干和包干合同结算时直接按合同价格结算即可。 拓展延伸 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如何选择最适合的合同方式? 选择合适的合同方式,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是两个常见选项。单价包干是指按照单位工作量或项目进行计价,无论实际成本如何,支付的金额都固定。总价包干则是将整个项目的费用一次性固定下来,无论实际工作量如何增减,支付的金额保持不变。选择合适的方式需考虑项目性质、风险分担、变更频率等因素。对于规模较小、风险较低的项目,单价包干更为适用;而对于复杂、风险较高、变更频繁的项目,总价包干更具灵活性。综合考量项目特点和利益平衡,选择最适合的合同方式能确保合同执行顺利,减少纠纷发生。 结语 选择合适的合同方式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是两种常见选项,各有其优势。单价包干适用于规模较小、风险较低的项目,而总价包干更适合复杂、风险较高、变更频繁的项目。在选择合同方式时,需综合考虑项目特点和利益平衡,以确保合同执行的顺利进行,减少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宁波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工程量清单,是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且施工企业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三)单价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总价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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