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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本上写已撤是什么意思
释义
    户口本上写已撤可以是指当事人户口申报登记后,已经办理过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出地(出生地)在当事人领取户口迁移证时,已经注销当事人的户口;也可以是指当事人户口出生地的行政区划已经撤(乡)销(并)等,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出生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申请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表怎么填
    1、受理户口审(呈)批表是有固定格式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随迁人员信息、亲属关系等)据实填写即可;
    2、该表格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合记证、结婚证等,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
    3、还要经过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当事人入户的意见,具体可以事先咨询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户口迁来地址
    一、户口迁移地址
    1、该地址当事人应根据户口接收方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填写(购房入户的,根椐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详细地址填写);
    2、在跨省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户口准迁证上的迁入地址填写该项;
    3、填列要求,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三、离婚户口如何处理
    离婚户口处理标准:
    1、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再到需要迁到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
    2、可选择现籍分户,即户口与前夫户口分开,单独立户;
    3、带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从当地户籍档案中注销户口,然后带户口迁移证到当事人要落户的地方办理户籍处。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件,注销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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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5: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