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上已撤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1、该项可以是指当事人户口申报登记后,已经办理过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出地(出生地)在当事人领取户口迁移证时,已经注销当事人的户口; 2、也可以是指当事人户口出生地的行政区划已经撤(乡)销(并)等,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出生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一、农村转户口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bai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二、再婚转户口办理再婚落户(购房入户)注意事项: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两位合影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户籍转移,各地规定不一样,需要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咨询,只有那里答复是权威的三、小孩转户口小孩落户一般需要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准生证这些材料到派出所落户,如果是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户口本这些材料递交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四、买房转户口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受理单位在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买房入户手续。五、异地转户口在当事人符合工作地的户口准入政策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以积分入户为例):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合同、学历证明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迁入地的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填写随迁单;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证明怎么写 两者无关的:在当事人的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如:再婚后,年限达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入户要求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出: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证件;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三、户口本上盖章需要本人去吗 1、不是的:户口本只有首页是需要加盖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及户口登记机关(辖区派出所)的印章。2、当事人及其他户内的常住人口登记页,只需要经办人签章即可。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具体咨询辖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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