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一、建筑工程制度保证 1、端正经营思想,切实做到“六不准” (1)没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设计不准施工; (2)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配件,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和业主批准,不准采购; (3)材料、配件无合格证和材料不按规定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不准使用(由业主下属的材料部门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品或无合格证者,除不准使用外,还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4)上道工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各类综合管道(含其保温)、设备安装前,未试做或制样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者,不准进行施工; (6)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者,不准上岗。 2、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其具体要求是:对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坚持返工;质量不合格的工件,不准上报工作量,同时对不合格工序、工件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3、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和各设备制作厂及二级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是所承包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设备制作厂经理对承建的制作工程质量负责,工长对部件加工质量负责,班组长对加工工序质量负责。 二、建筑工程管理措施 1、施工前进行质量策划 坚持质量目标管理,工程施工前各专业项目部确定本单位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及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项目质量计划;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2、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指导施工 所有工程实体施工、验评严格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及设备供应商所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