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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婚打胎男方需要偿付多少钱?
释义
    男女未婚同居女方怀孕的,女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自愿发生打胎行为的,男方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一、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内容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内容:
    1、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4、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5、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由自然原因造成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车主有责任吗
    行为人若在造成交通肇事事故之后逃逸,没有驾驶车辆的车主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儿子的债务能否让父母还
    儿子债务能否让父母偿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1、如果儿子未成年,父母作为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法定义务代替偿还债务。
    2、如果儿子年满18岁且无精神疾病,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父母无义务为成年子女偿还债务。
    3、儿子死亡的,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继承死者遗产后,承担清偿遗产价值内债务的责任。父母没有义务偿还遗产以外的部分。父母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父母自愿为子女偿还的,法律不禁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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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