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出租对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着积极作用。对于出租者而言,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利用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对财政部门而言,在现行经费预算管理体制下,事业单位将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可减轻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压力;对于承租者而言,可以增加房屋承租选择的多样性,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等。那么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房屋出租主体,相对自用而言,出租、出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在对外进行房屋出租时,又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呢,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出租行为,有效防止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本文主要从合规性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议。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