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代借人签名后,借款人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按以下确定还款人: 1、借款人承认有借款事实的,将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2、借款人不承认存在的借款事实,但代借人有证据证明确实由借款人借钱的,还是直接找借款人主张还钱。 3、借款人不承认跟出借人的借款关系,并且代借人也没有证据证明的,最后将由代借人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