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
释义 | 一、怎样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是期房,买房人买房前要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弄清项目是否合法的主要手段,就是查看该项目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二)预售许可证编号; (三)预售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四)预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 (五)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六)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内容预售商品房。 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房人除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是否载明这些内容以外,还要注意查看该证的真伪,以防不法开发商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冒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在广告中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商品房坐落位置,同时要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所以买房人在看商品房预售广告时,除了看价格、位置、户型这些你所关心的内容以外,不要忘了看一看上面是否标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如果没有,就应该打一个问号。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注明许可有效期,具体法律如下:2015年4月13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从发文当日起,市住建委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注明许可有效期。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到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自动终止。原已核发并登记有效期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延长至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房地产市场督查,尤其是对房地产项目的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发现预售商品房项目尚未竣工备案,但已超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要明确专人重点督查,防止预售商品房出现工程久拖不竣工,延期交房引发的纠纷。 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涉及房屋拆迁应有完善的拆迁安置方案和保证按时回迁的具体措施。 (二)商品房预售应提交证件及资料: 1、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营业执照; 5、房屋建设总平面图及规划红线图; 6、房屋建设白蚁预防合同; 7、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预售方案; 8、涉及房屋拆迁的,应提交《房屋拆迁许可证》; 9、涉及房屋联建的,应提交房屋联建合同。 (三)商品房预售登记程序: 1、开发企业向受理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机关查验证件资料,并到现场查勘; 3、符合预售条件的,受理机关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受理机关: 1、近郊各区(不含双桥区、万盛区、北碚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办理预售登记的受理机关为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 2、各市、县及双桥区、万盛区、北碚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办理预售登记的受理机关为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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