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二者没有区别,只是叫法不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秘书机构才能称为“办公厅”;普通的地级市、县级市的市委部门的秘书机构称为“办公室”。镇委书记是镇党委书记的简称,比如省党委书记简称省委书记,市党委书记简称市委书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