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商吸收合并程序: 1、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 4、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