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面对极端的人威胁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1、离婚是自由的,完全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2、对方的要挟更能反映感情不好,相互不能沟通和理解,这种情况下,可选择报警,派出所会做好相应的笔录,作为以后起诉离婚的证据材料 3、起诉至开庭时,选择回避,避免不必要的伤害,比如,可考虑到朋友、亲戚家住,或者外地务工,相互不联系,直到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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