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流程如下:1、申请人向所在地(以工商注册地为准)海关递交许可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制发《受理决定书》; 2、所在地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于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直属海关; 3、直属海关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依法制发《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或《不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后者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的权利。 !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 法规 以及国务院决定对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