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起喝酒喝死人了大家都有责任吗 |
释义 | 同桌饮酒属于生活行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在饮酒中如果发生了死亡事件,应当按照行为的发生原因进行分别处理。 首先,如果是因为死亡人自身的原因发生的,那么同桌饮酒的人负有救助的义务,如果不在第一时间救助的,可能会因为产生责任即:同饮者之间对于发现一方有不良反应情况后,均具有及时通知、及时协助救护、及时照顾和帮助等法律和道德上的义务。 如果不承担上述义务而导致其中一方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应认定“同饮者”的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其次,如果有人灌酒,对被灌酒人实施了灌酒行为而造成被灌酒者的身体危害,这种损害后果的发生可认定为直接故意的主观过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灌酒者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如果有下列责任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没有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强迫劝酒的人。 2.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的人。 3.共同饮酒后未劝阻饮酒者驾车离去。 4.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唆使饮酒者酒后驾车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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