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终止原因有: 1、夫妻离婚,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依法被判决离婚; 2、婚姻被撤销,出现了胁迫、隐瞒疾病等情形时,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配偶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