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书面申请书。 2、书面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 3、毕业证、技术职称证书或护理人员资质证书。 4、户口迁移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入户的,还需提供住房手续。 6、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户手续。 7、有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子女直接抚养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