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门机关包括哪些 |
释义 | 刑事诉讼活动是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进行的。这些专门机关是指: 1.公安机关。这里是广义的公安除了公安机关还包括其他的侦查机关即国安、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海关缉私部门。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公安机关的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刑诉中检察机关既是公诉机关又是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3.人民法院。国家的审判机关。唯一有权审理和判决有罪的专门机关。法院是相对独立的是指导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 这些机关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在刑事诉讼活动的每个阶段行使不同的权力,并在诉讼活动中承担一定的职能,来保证诉讼活动有序的高效的进行。这些专门机关行使着各自的职权但共同保障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