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人申请廉租房条件 |
释义 | 一、离婚女人申请廉租房条件有哪些 1、离婚女人申请廉租房条件有: (1)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2、法律依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不得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1、单身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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