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在无锡安置房贷款政策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安置房的贷款条件主要有:本市已摸文定位、结算款已付清的安置房;具有本地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贷款单位或个人无银行不良记录;明确提供贷款用途;贷款金额不能低于50万元,贷款期限在半月至一年。 一、安置房贷款流程 首先,咨询申请,业务受理(需填申请表);银行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银行员工带以上要求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然后银行签贷款合同;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20%的利息(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开始放款;接下来客户到银行付代办费和担保费(全年一次性收取);最后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 二、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 ①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在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②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③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④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⑤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三、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①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借款申请人或所购住房共有权人为单身,仅需提供本人材料); ②借款申请人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的结婚证(因离异或丧偶而单身的须另提交离异或丧偶的有效证明); ③卖方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④经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已付房款凭证; ⑤经担保公司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抵押评估报告; ⑥公积金中心根据特殊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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