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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常住人口由哪个部门统计?
释义
    法律分析:公安部门。常住人口是通过公安部门网络立即就可以统计出来的。具体调查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口登记为常住人口:(一)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二)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三)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四)调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五)原住本乡、镇、街道,调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户口所在地只登记人数,不计入户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数内。
    法律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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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9: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