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期食品查封扣押依据 |
释义 | 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不是可以先营业再办理 不能。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安全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经营者填写申请书; 2、受理,各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3、审核,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4、核准,核准人对提交核准的全部许可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核准意见; 5、发证。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材料如下: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7、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要求如下: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 总之,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材料需要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食品安全规范标准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在国务院确定的职权范围内,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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