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产纠纷,三个子女,老大儿子结婚时是 |
释义 | 对于房产纠纷,现目前由于起因不同处理问题的方法也不同。大多数引起房产纠纷的原因是基于房产买卖或者房产继承。一、兄弟之间的房产纠纷,有遗嘱的情形。如果父母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二、兄弟之间的房产纠纷,没有遗嘱的情形。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把农村房子确认给儿子,不是儿子吗?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在确权的时候是否可以写儿子名字,一般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假如儿子已经成年的话,那么农村房屋确权时就可以写儿子名字,假如儿子还没有成年的话,那么农村房屋确权时就不可以写儿子名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大儿子不想赡养老人,但母亲想和大儿子在一起,剩下的三个哥哥都想养,这样大儿子就可以养老了 子女赡养老人的规定是:老人有多个子女的,赡养分配的标准可以由子女共同协商,直接赡养老人的子女要尽到妥善照顾的义务,不直接赡养父母的要定期支付抚养费。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父亲的书面遗嘱让我一个人继承,老大,老三没有份。 有遗嘱的继承权归遗嘱写明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进行分割。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俩都是精神病患者,有三个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贫困户吗? 未成年子女有接受父母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我生了三个孩子,离婚后结婚生子可以申请生育证 法律分析:准生证是指计划生育服务证,有些地区规定,只有办理了该证件的男女,以后生出来的孩子才是合法的,当然前提是需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生的孩子。 只要是符合生三胎的条件,就可以去办理准生证,具体的条件为:1、夫妻双方均为再婚,再婚前一方生育了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育过,再婚后则可以生育多一个孩子。2、夫妻双方均为再婚,再婚之前各自生育了孩子,但并没有超过2个,再婚后则可以生育三胎。3、夫妻双方已经生育两个孩子,但其中有一个或两个病残儿,不具备劳动或行为能力,则可以生育三胎。4、夫妻双方是来自少数民族的农村户口,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三胎的条件。5、经过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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