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GBl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5、JT617-2004《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6、GB 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法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六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 制度。 第七条 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