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马司机连续掌掴拄拐男子,辱骂殴打他人是什么罪 |
释义 | 一、宝马司机连续掌掴拄拐男子 12月5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2月4日12时24分,该局接报开发区一小区内发生一起打人警情。经查,系两名车主因道路通行问题发生争执,车主张某以掌掴形式对另一车主李某进行殴打。警方已受理案件,嫌疑人已被依法控制,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辱骂殴打他人是什么罪 如果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达不到轻伤标准的构不成故意伤害罪的,按治安案件处理。不管追究行凶的刑事责任还是行政责任,受害人都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三、殴打他人治安处罚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与殴打他人有关的条款有:第二节第二十六条,第三节第四十三条。 1、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搜索 2、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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