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什么说刑法第八十九条要慎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坚信,要解决中国刑事司法中存在的弊端,提高刑事司法的文明程度,必将确立这些制度。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刑法第八十九条,是关于追诉时效的,不存在慎用的问题。你说的有可能是刑事诉讼法,有关拘留延长的慎用问题,防止公安以此为名滥用此条恶意拘留。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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