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还没还完房贷的算婚前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按揭住房不一定算婚前财产,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按揭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或还贷款,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一、一起还贷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起还贷的房子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或者是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婚后归一方所有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买房的哪些情况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买房的以下情况属于共同财产: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本质上是一方给对方的礼物;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支付全部房款。房屋以双方名义登记,根据登记情况确定为共有或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以一方名义登记。婚后共同部分及相应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按出资情况共有;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买房,房屋以双方名义登记,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法院适用合法离婚要求执行房产能否判出房子 需要分情况分析: 1、一方婚前付清全款的情况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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