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结婚登记带什么证件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的证件有: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证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上述所需证件准备齐全以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分别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