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怎么申请 |
释义 |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是住宅型租赁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70平方米(不含)至90平方米的户型面积不超过保障性租赁住房总规模的15%。【摘要】 南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怎么申请【提问】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是住宅型租赁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70平方米(不含)至90平方米的户型面积不超过保障性租赁住房总规模的15%。【回答】 受理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社区居委会设立受理窗口,受理住房保障申请。 注:本市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来人员向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出申请。所需材料一式三份,一并提交。 申请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户主,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受理工作人员见证下,签署同意对其收入和财产进行核查的申明及授权,并加盖手印;受理工作人员见证后应当签字盖章并核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各项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核查一致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录入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提交的所有资料录入、扫描至南昌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确保所有录入、扫描信息准确无误。 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法律依据】: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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