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可以统一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旨在更好地保障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权益。对于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的选择,参保人员一般是不能自行选择的。具体来说,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地方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当年的基本养老金待遇。由此可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支付主要由财政部门负责,不同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虽然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参保范围、制度性质和缴费来源方面存在差异,但其旨在更好地保障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权益,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的重要部分。 拓展内容: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参保范围、制度性质和缴费来源等方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主要适用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则适用于企业职工。此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性质不同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体来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中央统筹、地方实施”的保险制度。不同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缴费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部门的财政拨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条例》第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实行国家统一制度,由国家确定养老金的统一计算方法和待遇水平。该条文明确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统一制度的原则,并且对养老金计算方法和待遇水平进行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