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班轮运输合同的特点 |
释义 | 一、“四固定”。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费率。 二、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都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三、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四、承运的品种和数量灵活。 班轮运输的特点: (1)承运人和货主之间不签订租船合同,仅按船公司签发的提单,处理运输中有关问题。 (2)通常要求托运人送货至承运人指定的码头仓库交货,收货人在承运人指定的码头仓库提货。 (3)班轮承运人负责包括装、卸货物及理舱在内的作业,并负责全部费用。 (4)班轮运输一般有定港口、固定航线、固定开航时间,不计滞期费、速遣费,班轮运费相对比较稳定。 2.班轮运输的计费方法 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货物毛重计收,运价表内用“W”表示。 (2)按货物的体积计收,运价表内用“M”表示。 (3)按重量或体积两种标准中选较高的一种计算,运价表上用“W/M”表示。 (4)按商品的价值计收,运价表上用“Ad.Va1”表示。 (5)按货物的件数计收。 (6)货主和船公司临时议定。 注意:班轮运费主要由基本运费率和附加费所组成。基本运费是指货物运往班轮航线基本港口所收取的费用。附加费是船方根据不同情况为弥补运输中额外开支或费用而加收的费用。运费(按重量吨或尺码吨)的计算公式:运费=重量吨(或尺码吨)×等级运费率×(1+附加费率 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的异同点 相同点:均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供其采用;合同条款由双方自由商定,国家对此少有强制性法律规定。 不同点: 一、指代不同 1、班轮运输:托运人将一定数量的货物交由作为承运人的轮船公司,轮船公司按固定航线,沿线停靠固定的港口,按固定船期,固定运费所进行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2、租船运输:船舶所有人与租船人通过洽谈,将船舶以光船或定期或航次租赁出租给租船人,根据租船合同规定来安排货物运输的方式。 二、特点不同 1、班轮运输:多用于运输量少、货价高、交接港分散的货物,是海.上货物运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式。轮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交付托运的货物后签发提单,提单是班轮运输合同的形式和证据。 2、租船运输:租船运输的营运安排视合同而定,因此无固定航线,无船期表;租船运输适宜大宗货物运输;租金率或运费率根据租船市场行情而变化;货物装卸费的分担按租船合同规定来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三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