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照片 注:最好改名时间是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不用浪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一、更改姓名的相关法律规定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名称权包括哪些内容 (1)名称设定权。法人及特殊自然人组合享有名称权的最基本内容,就是为自己设定名称的权利,他人不得强制干预。 (2)名称使用权。名称权主体对其名称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排除他人非法干涉和非法使用。 (3)名称变更权。名称权主体在使用其名称的过程中,可以依法变更自己登记使用的名称,他人不得强制干涉。 (4)名称转让权。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有权转让其名称,非企业法人的名称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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