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该计划从2006年起实施,致力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及时下发选拔培养人选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培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