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乡市货车电子通行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当事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交警部门通行证办理窗口,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合格后,按照程序办理通行证(码)。 (二)网上办理: 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中“机动车业务-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办理,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所需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驾驶证; 3、货单或货物证明(禁区内单位或企业开具的正规货单或加盖公章的供货证明); 4、在窗口办理时,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代办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车主或驾驶人的授权委托书; 5、对无法提供货单或货物证明的,可填写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签字并加盖手印(严禁运输砂、石、商砼、渣土等散装建材进入市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市公安局、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扩大货车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等法律法规,新乡市环路及以内区域道路限制核载1吨以上的货车通行,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需按规定办理通行证(码)。 办理时间 (一)窗口办理: 上午:8时--12时; 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冬季) 15时--18时(夏季)。 (市民中心办理时间:工作日9时--12时、13时--17时。) (二)网上办理: 随时申请,申请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请及时查看办理进度。 办理地点 交警一大队:人民西路老车管所胡同里 交警二大队:解放路与中同街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交警三大队:人民路与劳动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派出所路 交警四大队:向阳新村迎春路与仲夏路交叉口 交警五大队:牧野大道与东风路向西200米路南 交警六大队:新中大道科隆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交警七大队:南环路与劳动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交警八大队:凤泉区西玛大道鲁堡路口 交警九大队:新长北线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经开区公安分局门口) 交警十大队:宏力大道工人街五巷(原工人街派出所) 市民中心:新二街人民东路如意楼2楼公安窗口78号口 交通管理支队:和平大道向阳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一)未按检验日期检验的车辆; (二)驾驶人驾驶证过期或未按期审验的; (三)被列入货运车辆通行证(码)管理黑名单的; (四)其他不适宜办理通行证(码)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 通行证(码)办理成功后,应严格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按照通行证(码)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违法使用远光灯(后射灯)和乱鸣号扰民等; (三)确保货运车辆前后号牌、反光标识和放大号清晰,车辆整洁干净; (四)通行证(码)要随车携带,以备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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