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如何认定 |
释义 | 去就业单位或者企业开证明。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具体合理确定。 一、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只有这样的用人单位才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劳动者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最重要的就是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 二、失业登记对个人有影响吗 失业登记对个人没有影响。失业登记在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三、就业证明是可以随便开吗 就业证明不可以随便开。就业证明是让单位出具一份你已经就业的文件,是一个证明信,没有任何的法律效率和程序。不同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确定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雇主)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对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和依据。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即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时,合同才成立;合同是合法行为,不能是违法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