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经常请假辞退后要赔偿吗 |
释义 | 员工经常请假辞退后不需要赔偿。因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所给大家提供的这些机会本来就是按能分配的,在能力不足被公司辞退以后就应该想办法弥补自己的不足之处,对于公司而言这是正常的人事决定,劳资双方之间有的时候是一种相互挑选的关系,员工对公司满意的同时,公司也要对员工进行考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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